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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于 2010-11-11 17:57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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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枫林车辆管理新方案
都市枫林全体业主:
车辆停放的问题已成为国家综合治理的社会课题。
随着都市枫林业主入住的增加(目前已入住业主1200户之多),私家车辆逐年增多,无疑给车辆停放带来诸多不便。部分业主将车辆随意停放在行车主干道、行人路口、转弯、拐角、车库进出口、绿化、草坪,严重影响了其他业主的正常通行和留下安全隐患。
为了保障园区道路的畅通,车辆、行人的正常通行,对部分车辆逃避缴费进行有效把控,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,经业委会、物业服务中心多次讨论,特制定并实施以下《车辆管理办法》:
一、广泛宣传、告知,增加车辆管理员,做好解释、引导工作;
二、严控消防通道、消防登高平台等处停车现象,如有不听劝阻的,我们将向消防部门反应,对占用、阻塞消防通道和登高平台的现象进行消防法规的处罚;
三、非本园区业主的车辆严格控制进入停放(包括探亲、访友、会客、等所有车辆,也包括出租车);
四、严格控制小型货车进入停放,送货车辆夜间不得进入园区;
五、将对进出的车辆进行卡证管理,持绿卡的为地下车位车辆,持红卡的为地面临时停放车辆;
六、路面停车,超过2小时的,必须缴费。先到先停,位满不进;
七、停放于地面的车辆将参照《杭州市车辆停放收费办法》规定,以购买“缴费卡”形式支付停车费。“缴费卡”由都市枫林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中心同时盖章为有效。每卡100元,停31次(可跨月),遗失不补。停一次盖章冲销一格,盖满31次,需续费100元换卡。每月底,业委会与物业核算一次。做到合理收费,也为了最大限度的保证全体业主的权益;
请全体业主理解、支持、配合,为营造和谐的园区共同努力。如有合理化建议,请于2010年11月20日前,向业委会或服务中心提交。
注:1、小区外围道路划线部位都可以停放车辆,时间不限,目前也不收费。
2、本办法于2010年12月01日实施。
都市枫林业委会
都市枫林物业服务中心
二0一0年十一月十一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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